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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020-12-01 10:54:27 来源:诸城新闻网
诸城二分局税限改〔2020〕90号


山东易美医学美容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782MA3QCRH11B): 
  你(单位)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二条,限你(单位)于2020年11月20日前申报个人所得税(2020.10.1-2020.10.31)。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O二O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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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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