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巩向红 通讯员许崇吉)今年以来,围绕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市财政局立足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围绕“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争议处理”的主责主业发力,逐步构建起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新秩序,有效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立规矩,完善制度化建设。近年来,财政局围绕贯彻《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涵盖基础管理、规范执业、信息公开及监督处罚等全流程各环节的制度体系,着力夯实了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基础。实行清单管理,依法依规监管。转发《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厘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当为”的“份内事”,拉起“不得为”的“高压线”;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字〔2020〕7号文件),实现了项目备案、采购、签约、验收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初步构建起规范透明、公平竞争、权责明确、监督到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贴标签,实行差异化监管。市财政局联合诸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制定出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监管办法》,采取积分制方式,把采购代理机构评定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并在下一年度对不同等级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不同的监管措施。其中,评定为A级的,取消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享受容缺办理等激励措施;B级的,实行降低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减少监督抽检批次等措施;C级的,实施正常的监督检查、抽检,督促严格执行制度等措施;D级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性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通过评出信用等级、亮出信用标签,从而更好地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出重拳,保持零容忍态势。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让违法者无处遁形,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市财政局采购监管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18件。实行多个部门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处处受限。积极推行联合奖惩,先后联合其他单位出台市级联合奖惩备忘录。在政府采购领域实施联合惩戒制度,被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方面也实施联合惩戒制度。在进行资金审核时,将拟资助名单与政府采购黑名单进行比对,对在黑名单中的企业不予资助。
助融资,破解资金难题。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协调配合解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中遇到的网签合同、开户银行账号更改等问题。助力诸城市金盛元建筑有限公司依托石门学校、桃园实验幼儿园二个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成功从中国建设银行诸城支行贷款1500万元,贷款年限1年,贷款利率5.22%,成功化解了该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难题。
全面落实优惠政策。为维护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给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提供资金要素保障,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及合同(协议)约定,及时兑现各项优惠政策。今年1-10月份,市财政共拨付“双招双引”项目扶持资金1.09亿元,重点支持雪松文旅恐龙大世界、仙坛亿只肉鸡、申联环保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德邦(上海)运输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永川科技华东分公司、人力资源产业园等项目建设运营。
1 条记录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