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连丰 通讯员孙秀明)全国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进基层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六型”建设示范院、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这份荣誉清单来自我市人民检察院。近日,该院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在转型发展中砥砺自强。围绕业务平衡发展谋篇布局。推动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壮大发展,2017年初,构建起“大民行”工作格局,内设机构改革后,民行部三个科室转化为对应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单元,2018年被确定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重点培育试点院。推动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监督平衡发展,建立对侦查卷宗案件质量季度评查通报机制,提升侦查质量;开展刑事诉讼专项监督,“两项监督”数据保持领先。
围绕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提升管理质效。以干警规范管理档案为抓手,将“日常记录”与“年终综评”相结合,激励干警自我管理,让干好干差不一样。
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积极科学应对疫情影响,发挥督导作用,帮助被督导单位整改问题56项;保障复工复产,开通24小时服务专线,编制法律服务手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依法办理涉疫情案件,提前介入刑事案件1件。
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区别对待”民营企业家,对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意见,与36家企业建立帮扶联系,帮助解决困难51件次。被授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保障“三大攻坚战”卓有成效。开展“潍河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监督,积极参与全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环境、金融、扶贫领域犯罪84人。
在履职尽责中守正创新。维护社会和谐坚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四年共批准逮捕1242人,提起公诉2807人。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不捕不诉496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黑恶势力犯罪5件42人。
检察监督精准有效。近四年来依法监督立案34人,监督撤案32件,追捕追诉漏犯144人,抗诉20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98件;对民事行政裁判结果提请抗诉或建议再审16件,纠正民行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25件;诉前检察建议55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
检察业务亮点纷呈。在寻标对标中打造出多项“诸城品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迎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的现场观摩,经验做法被高检院转发。“公益诉讼工作”,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代表全省检察机关接受高检院组织的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未成年检察工作”,“没完没了”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观护帮教”案件化办理,并建立“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在队伍建设中守初心担使命。坚持政治建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整治。被我市市委确定为“党建示范点”,被潍坊市委表彰为“先进党组织”。
坚持素质强检。组织到先进院对标学习,到高校系统培训,定期举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检察长命题考试,搭建检校共建平台,被确定为“全省法学院校法治人才培养基地”,96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坚持从严治检。创设三级廉政谈话、意识形态管理等制度,深化“三早”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三个规定”,登记过问、干预案件情况5起,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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