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星星盼月亮,大限已到,住房信息联网却沦为画饼,这显然让满心冀望的人很失望。公开承诺住房信息联网,住建部之所以爽约,也许有其苦衷或无奈,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原所长牛凤瑞认为,住房信息联网涉及到多方面信息,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保障,也应考虑到各方面的客观情况,500城市住房信息联网“难产”之责不全在住建部。此说不无道理。
住房信息联网倍受公众关注,在于它被公众赋予了反腐利器的重任。不过,当初相关部门构建城市住房信息联网工程的初衷,并非反腐需要,而是为了楼市调控,通过掌握城市住房的准确信息,比如有多少空置房,可为调控提供权威的信息支撑和技术分析。据报道,依照住建部的整体方案,整个住房信息系统将分为三大应用系统:住房监测分析、住房公积金监管、住房保障监管。由此可知,住房信息联网本是一个较为纯粹的技术性工程。
遗憾的是,尽管住建部力推,舆论也声援,住房信息联网仍然难产。联网难产,绝非技术困境,而是人为阻碍。正如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所称,现在并不是技术上达不到联网,而是有些人根本不想联网。住房信息一旦联网,损害最大的是谁?是有多套房、权钱交易中受益的人。
其实,即便住房信息联网了,也不等于公众可以随时随地查到住房信息,根据住建部制定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住房信息联网的查询服务坚持属地查询的原则,查询权的实施主体明确为地方政府。换言之,不是谁想查住房信息就有资格查,就能顺利查到。即便如此,一些地方仍然顾虑重重,甚至设置有形无形的障碍,这就说明住房信息联网遭遇了看得见或看不见的阻力之网,也说明住房信息联网不能单兵突进,必须辅之严格的配套措施和严厉的制度推动力。
住房信息迟迟不联网,不仅削弱楼市调控的精准度,还会影响政府公信力,再也不能拖下去了。有学者认为,破解住房信息联不了网的难题,应从健全法律入手,就住房信息的提供主体、提供内容、提供时限、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诚然,单靠相关地方部门的自觉,住房信息联网不可能很快联网,即便联网了,其住房信息的准确性也难以保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我国即将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如果经济普查涵盖了住房普查,也能为住房信息联网提供基本的信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