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融媒讯(吉者)根据《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潍政发〔2020〕9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起,我市退休人员的医疗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较以前降低0.4%。调整医疗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后,享受医疗个人账户待遇的退休人员享受大额医疗待遇,无需再缴纳相应的保险费。
此项政策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但4、5月份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已按原比例划拨,为此,需在6月份对多拨付部分做相应的扣回,即:6月份70岁以前的退休人员医疗个人账户按退休工资的3.7%划拨,超过70岁的退休人员按退休工资的4.7%划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次一次性划拨5、6两个月的医疗个人账户,5月份按原比例划拨(6月30日到账),6月份按扣回后比例划拨(7月2日到账);因社银直联回传数据时间较长,7月份的医疗个人账户预计8月底到账。
自7月份起,70岁以前的退休人员医疗个人账户按退休工资的4.5%(原比例为4.9%)划拨,70岁以后的退休人员医疗个人账户按退休工资的5.5%(原比例为5.9%)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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