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草案充分体现涉港国安立法打击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保障的是香港绝大多数居民的安全和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符合现代法治原则和精神。
自全国人大涉港决定高票通过以来,涉港国安立法得到了香港主流民意的支持与拥护。但仍有一些乱港势力贼心不死,作“困兽之斗”,肆意污名化、妖魔化全国人大决定,谬称“港区国安法”会损害香港的司法独立以及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这是故意混淆视听、企图搅混水。
但凡对立法的背景以及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内容有所了解的人都会明白,“港区国安法”惩治的只是极少数人所从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和活动,针对的是“港独”“黑暴”“揽炒”等势力,与绝大多数香港市民无关,更不会出现所谓罗织罪名、任意“出入人罪”的情况。正如国务院港澳办人士所言,“打击极少数”不仅仅是“安民告示”,更表明有充分的法治和机制保障,港人完全可以消除权利自由被侵蚀的忧虑。
△图:香港各界人士支持“港区国安法”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安全是繁荣的屏障。正是因为香港长期在国家安全方面“不设防”,极少数反中乱港分子才会有恃无恐。修例风波所带来的混乱和痛苦告诫港人,若再不堵塞香港国家安全的漏洞,绝大多数港人的利益和福祉就会不保,香港的繁荣稳定、市民的安居乐业更会沦为空谈。奉公守法,何惧之有?近300万市民“撑国安立法”的签名,反映了香港社会对止暴制乱、恢复法治、重回正轨的强烈愿望。
如今,利剑尚未出鞘,少数反对派就已如跳梁小丑般上蹿下跳,恰恰证明“港区国安法”精准打击到了这一小撮祸国害港势力的七寸,必将成为根治“毒瘤”的关键一招,让伤痕累累的香港早日康复。
“打击极少数”,是涉港国安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绝不容任何势力抹黑、歪曲。我们期待有关立法工作顺利完成,祝福香港能在“港区国安法”的守护下刮骨疗毒、早日恢复元气。
(编辑 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