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12月16日原则通过《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建设与发展,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按照部署,山东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云服务管理体系。
为提高数据资源利用的整体效能,消除目前存在的“数据烟囱”“信息孤岛”等现象,《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对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的范围、分类、途径、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按照规定,开放范围内的政务数据分为无条件开放和依申请开放两种类型。对于无条件开放的政务数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直接获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务数据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针对群众办事手续繁琐、证明材料多、来回跑腿等备受诟病的社会焦点问题,山东省将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依托统一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手段获取的电子材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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