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文化资产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资监管体制要求,坚持“两个效益”一起抓,持续推进“放管服”,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完善具有文化特色的资产监管体制提供了有益探索。
“三项机制”提升文资监管质量。建立在省文资管理理事会统一领导下“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文资监管机制,形成以《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为基础、10项具体制度为配套的“1+10”文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效”考核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考核工作机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等事项挂钩,强化考核结果的约束力。建立省属文化企业运营状况定期会商机制,每月初召开会议研究分析上月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商讨对策,并结合会商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多次得到省领导批示。
“三措并举”再造流程充分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减、放、清”结合,对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流程再造”,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松绑。“减”,就是减少审批事项,将企业经营环节中的事项尽可能交由企业自主决策;“放”,就是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至一级文化企业审批,倒逼企业完善内部决策程序,强化内部管控;“清”,就是对监管中分类不清问题予以简化和明确,尤其是针对审批和核准事项难以准确划分问题,取消监管中的核准分类。
“三个聚焦”精准破解企业难题。聚焦文化单位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多的现实,攻坚克难推动化解。相继协调解决了转制企业人员身份转换、离退休(内部退养)人员统筹外待遇预留、土地房产划转等多个难啃的“硬骨头”。聚焦省属文化企业“散、弱、小”的问题,推动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省属文化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方案,确立了清理整合部分中小企业、新组建3家大型企业集团的思路,目前已完成山东广电传媒集团重组、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组建及有关企业清理注销工作,省文物保护发展公司重组工作正有序推进。聚焦企业亏损额大、亏损面广的问题,通过“去僵、整合、控本”等措施,持续推进集团内部清理整合,大力压减亏损企业数量,严格控制新设子企业层级,并将治理情况列入重点考核内容。据快报反映,1-10月份省属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7.59亿元,利润总额17.27亿元,同比实现较快增长,亏损面、亏损额“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