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对于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出庭又出声”。要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程序法治化,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制度优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对行政行为的纠错、倒逼作用,加强复议应诉机关工作力量配备,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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