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项目位于诸城市贾悦镇邱泊路南侧,野场村西北600m处。主要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及配套的飞灰填埋和炉渣加工处理生产线,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500t/d,配置1×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飞灰填埋区总库容17.1万パ,用于填埋本项目经固化稳定后的焚烧飞灰,服务年限10年;炉渣加工处理工艺处理炉渣规模为180t/d,年产水泥砖2600万块。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诸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诸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经理
地址:诸城市贾悦镇,诸城市蓝海木材物流有限公司以西,邱泊路以南
电话:18613633866
邮箱:tianxh@ebchinaintl.com
三、环评单位: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为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焚烧烟气,其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酸性气体(HCl、HF、CO、SO2、NOx等)、重金属(Hg、Pb、Cd等)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类污染物等)等几大类。
本项目500t/d垃圾焚烧炉焚烧烟气处理采用“SNCR脱硝(炉内喷氨水)+半干法脱酸(石灰浆溶液)+干法(消石灰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的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的烟气经高80m、出口内径2m的烟囱排入大气。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中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垃圾贮坑恶臭、粉尘,氨水罐氨气,飞灰填埋场填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恶臭和粉尘。
2、废水:生活垃圾和飞灰填埋场渗滤液、冲洗废水合计合计203.1m3/d排入厂内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作为循环冷却补充水和道路洒水、绿化用水;化学间浓水和反渗透冲洗水、生活污水合计63.1m3/d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诸城市悦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部分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V类水体标准要求中的主要标准,其余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的一级A类标准要求,并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于至悦东新材料产业园各企业用户。因此,项目废水全部回用,无外排。
3、固体废物:飞灰在厂内稳定固化后送拟建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置,炉渣送拟建炉渣处理工艺制砖;炉渣加工处理筛选出的未燃尽垃圾等大块杂质送拟建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废金属外售给废金属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布袋、废润滑油均委托相应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送拟建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外排。
4、噪声:拟建项目运营后,各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拟建项目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各种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并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因此,只要各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6、施工期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控制高噪声时段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建设与《诸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不冲突,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发改环资[2016]2851号)、建城[2016]2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能够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相关要求。项目所选工艺从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各项环保措施也可行。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可以做到废水、废气和噪声的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降低到最低水平,在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防泄漏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诸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到诸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场查阅,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可在公示的网络链接中自行下载。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您有效的联系方式。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请至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并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征求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请在此期限范围内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诸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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