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济南召开。此举标志着山东省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迈上新台阶,步入了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道路。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开兴,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郝道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欧阳明程,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王民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肖彬,山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李明主任,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会长李伟,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梁仕念等领导和嘉宾应邀出席大会。
会上,李明宣读了《关于同意召开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的函》,宣布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在热烈的掌声中,郝道方、欧阳明程共同为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揭牌。
张开兴在讲话中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破产规程的健全与完善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相较于发达地区,目前山东的破产业态相对还不完善,不健全,破产仍然面临众多问题,破产的市场化、法制化、职业化水平不高。山东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山东破产管理人行业在队伍管理、业务建设等方面进入全新阶段,是破产职业化、法治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可谓恰逢其时。
张开兴强调,改革艰难险阻,使命任重道远,但前景是波澜壮阔,请大家珍惜这次发展的机遇,最终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的“四个统一”。一是破产重整工作要确保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二是维护和保障好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三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权利都要平等保护;四是运用法律的手段把破产案件顺利达成,促进僵尸企业出清。
“这是山东律师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喜事,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效服务的一种新形式、好途径”。迟丽华指出,当前正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对企业退出市场,清理“僵尸企业”同样提出了要求。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大力提升管理人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加强对管理人的履职保障和有效监督,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梁仕念、李伟、王民生分别代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山东省律师协会致辞。
梁仕念表示,山东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山东破产管理工作步入了自律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有效搭建了破产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架设了破产管理人与政府部门、人民法院、破产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
据了解,协会是集专业性、行业性和学术性为一身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截至目前共有会员单位及个人311 家,会员涉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清算公司和拍卖公司,会员专业领域涉及破产程序的全部过程。